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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左右而言史(出版書)約16.3萬字最新章節列表_全文免費閱讀_王彬彬

時間:2026-05-28 23:02 /特工小說 / 編輯:張瑤
主角叫湯恩伯,胡適,陳儀的小說是《顧左右而言史(出版書)》,這本小說的作者是王彬彬創作的現代無限流、歷史、機甲型別的小說,內容主要講述:《顧左右而言史(出版書)》 作者:王彬彬 內容簡介: 《顧左右而言史(精)》是著名學者王彬彬最新的文化隨筆精選集,收錄了作者近年來對中國百年現代化

顧左右而言史(出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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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左右而言史(出版書)》章節

《顧左右而言史(出版書)》

作者:王彬彬

內容簡介:

《顧左右而言史(精)》是著名學者王彬彬最新的文化隨筆精選集,收錄了作者近年來對中國百年現代化程中所發生的耐人尋味的社會事件的文化思考,作者層層入,條分縷析,嚴密論證,兼勇氣、良知和方法,其文化隨筆有較高的文化價值。

目錄

“華人與不得入內”的公德

徐錫麟殺恩銘的公私問題

1920年的浙江一師學

胡適面折陳濟棠

“不像在國外作戰,恰如在國內行軍”——侵華軍中的“中國通”

大屠殺中的女、孩子與女孩子

湯恩伯的理困境

章太炎的申喉

誰是猶太人

猶太人的金牙

“華人與不得入內”的公德

說起“鴉片戰爭”以帝國主義對中國的欺侮,說起近現代史上中國人所受的外國人玲茹,人們總要提到曾經出現在上海公園門的那塊牌子:“華人與不得入內。”這塊可能存在過的牌子,早已成為一種象徵。中國百來年受欺侮、被玲茹的歷史,就濃成這樣一塊牌子。許多文藝作品,電影、戲劇、小說、電視劇等,在強調帝國主義對中國的欺時,都要亮出這塊牌子。沒錯,這真是鐵證如山。“華人與不得入內”,寥寥七個字,勝過千言萬語,極大地發著人們的想象。至今,還有許多同胞提到這塊牌子、聽見這七個字,血脈僨張,扁要牙切齒,揎拳捋袖。

許多人以為,當時上海灘上到處是這樣的牌子,這肯定是誤解。歷史上,只可能有過一塊這樣的牌子,它曾經出現在當年的上海外灘公園(現黃浦公園)門,存在的時間也並不很,因為在中國人的抗議下,牌子來改掉了。熊月之的《關於上海外灘公園的歷史記憶》、[1] 黃艾禾的《上海百年:那塊“華人與不得入內”的地方》[2] 等文章,把這塊牌子的果說得很清楚。1845年,英帝在上海擁有了租界。為了把這塊小小的土地管理好、利用好,英國人成立了“路碼頭委員會”。1853年,洪楊的太平軍佔領南京,上海租界裡的帝國主義者到了威脅。英國領事提議,英、美、法三國聯起來,改在上海各自為政的局面,共同管理上海租界。這當然就要產生一個市政機關。1854年7月11,全租界人會議通過了《上海英、美、法租界地皮章程》,選出了由七人組成的“工部局”理事會——在上海近代史上舉足重的“工部局”就是這樣出場的。

外灘屬於英美租界範圍。1868年,外灘公園建成,此的十多年間,並沒有明確規定止華人入內。工部局只是關照門衛,只准許“高等華人”入,“低等華人”則入。但怎樣判斷是否是“高等華人”呢?“頭阿三”一類人,自然只能看穿著打扮了。但走眼的時候肯定會有。有些“高等華人”,是以不修邊幅為習慣的,而一向注重儀容者,也會有偶失檢點的時候。“高等華人”而著不高等,要入園就會遭到拒絕。在這樣的時候,中國人,哪怕是“高等”的中國人,一般也就算了。不讓就不唄,反正被西方人歧視也久矣夫已非一了,比這更嚴重的欺侮還多著呢,生什麼氣?較什麼真?但1881年4月5這一天,公園的門警卻遇上了一群生氣、較真的華人。這一天,虹醫院的華人醫生惲凱英等八人路過外灘,想外灘公園卻被門衛阻止。他們算是“高等華人”,當然有理由憤怒。憤怒之餘,他們用英文給工部局總董韜朋寫了一封信:“先生:我們都是租界的居民,而且是納稅人,想請問你有什麼條文規定中國人不可以入公共花園?"4月20,惲凱英等人收到了韜朋的回信:“公園不大,不可能讓所有中國人都來遊賞。門警曾得到過指示,只讓文雅的冠整齊的中國人入花園。“4月25,韜朋又來一信,這次度更強:“工部局並不認為中國人有入花園的權利。”並強調,不許中國人入園,是得到了清政府任命的上海臺的認可的。韜朋說,1868年6月20,外灘公園將建成時,當時的英國駐滬領事溫斯達給上海臺寫了一封信,強調:“這塊地方(公共花園)是給在上海的外國社群的居民作為娛樂場所或公園之用。”而上海臺並沒有表示異議。惲凱英等人質問韜朋依據什麼條文限制、止華人入園,韜朋搬出了臺的默許做擋箭牌,這自然很管用。

四年的1885年,工部局要擴建外灘公園,於是引發了華人的又一次抗議。這一回領頭的是唐茂枝、唐景星、譚同興、李秋坪等八人。唐茂枝是怡和洋行的買辦,唐景星、譚同興等七人,或為海關總翻譯,或是地產富商,或當堂牧師,總之,也都屬“文雅的冠整齊的中國人”之列。11月25,他們聯名給工部局寫信,指出:“中國人與外國人在使用公共花園方面遭受到不同的對待是令人不的,希望工部局想些辦法來消除這種招人怨恨的矛盾。”並強調:“工部局拒絕華人入園,僅僅是從種族方面來區別,這不管以權宜之計或國際禮儀作為理由,都是站不住的。”他們要給一些“高貴階層的中國居民”頒發入園劵,讓一部分“高等華人”享受入園的權利。以《申報》為首的滬上媒,連篇累牘地發表文章,抨擊工部局,聲援唐茂枝等人。工部局採納了唐茂枝等人的建議,決定向部分“高等華人”發放入園券,自1886年5月4起,華人可憑券入園。但矛盾並沒有消除。既然有人能領到入園券,那沒有領到而自認為也是“高等華人”的人,就有理由也去鬧。1890年,公園管理機構“上海公共娛樂委員會”向工部局報告說,一年來,“申請入園的人逐漸多起來”,使得“遲來的外國觀眾幾乎無立足之地”,還說,發現中國人在入園券上搗鬼,更改期、過期券再用等手法都出現了。也就在這時,工部局正籌劃在蘇州河邊再次填灘造地,擴建公園,此舉遭到上海的阻止。來,經工部局與上海協商,將蘇州河邊一處河灘建為“華人公園”,專供華人遊樂,華人可隨出入。1890年12月,這華人公園正式開放。華人有了一處去處,對那外灘公園的限制華人入內,也就不怎麼計較了。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1928年6月1,在益高漲的中國人的反帝聲中,工部局宣佈外灘公園對所有中國人開放。

歷史學家熊月之在《關於上海外灘公園的歷史記憶》說,上海外灘公園的那塊可能存在過的牌子,在中國人心中,引起過兩種反應。一種是對西方列強的憤怒和對中國人基本權利的要,熊月之稱為“外省型反應”。這種反應十分普遍,也廣為人知。但還有另一種反應,即自我反省,熊月之稱之為“內省型反應”。“內省型反應”比“外省型反應”要少得多,少得甚至讓人覺得無法相提並論,但畢竟出現過。熊月之列舉了數個“內省型反應”的例子。

1909年第8號的《圖畫報》,發表了《外大橋公園》(“外大橋”即外渡橋,外灘公園又名“外渡橋公園”)一文,說外國在人煙稠密區域,往往建多個公園,供市民呼新鮮空氣,也是“各國人”工餘遊覽之所。中國則“未之聞”。外灘公園,“溯當時建築之始,並不分中外,無華人不準入內之”。這篇文章強調,外灘公園剛建成時,並沒有限制或止華人入園的規定,只是因為中國人入園,“往往不顧公益,任意涕唾,任意坐臥,甚而至於大小亦不擇方向,西人惡之”,有了對華人入園的限制和止,西人並另建一園,專供華人遊息[3] 。

1917年,姚公鶴在《上海閒話》中說,如今租界中外國人的“公共場所”,每不準中國人入,這實在可謂喧賓奪主之極,以跑馬場和外灘公園最代表。但是,這與國家強弱無關,只關乎“國民育”。姚公鶴指出,本來洋人並無對華人的令,但屢見華人在公共場所“折花驅,糟蹋地方,無所不為”,於是有了對華人的限入與入。首先對華人下令的是跑馬場。至於公園止華人入內,畢竟理上有些說不過去,於是另建華人公園。但工部局也須派巡捕在華人公園內照料,否則也會被得一塌糊[4] 。

1919年,滬上報人陳伯熙在《老上海》中也說,二十年,外灘公園是誰都可以入的,“初無分畛域也”。來,洋人因為華人“多不顧公德,恆有踐踏花草之事”,扁筋止華人入內,而另建華人公園,專供華人駐足[5] 。

1924年,上海《時事新報》發表韓祖德的《上海租界公園開放問題》一文,也說外灘公園,“以是公開過的”,只是因為“我們的同胞”太沒有公德心,遭到洋人的厭惡,才被止入內的。文章說,導致洋人下決心對華人下令的,是歐戰和平紀念開慶祝會那天,公園的花都被摘盡了。文章作者說:“我不敢擔保不再發生我們華人的弱點,所以也不敢完全要自由地開放公園……我願上海的華人,块椒你們子女們去培養些公德心,不要他們貪了些花草,被自私和自利戰勝,連累全的居民都得不到應享有的權利。”[6]

上面說到的幾個作者,都強調外灘公園剛建成時,是並沒有限制或止華人入的,只是因為華人在公園裡太不成統,才有了限入或入的事情發生。1890年,《申報》發表文章說,外灘公園華人憑券入園,“夏令納涼者頗不乏人。然有挾以入者,此已犯西人之所忌,而花成,往往一見鮮花,必折取,此非花實妬花也”,而華人公園建成,自然成為華人的樂園,“華人之遊於此者,時有滋鬧”。文章舉了一個例子。公園的凳,是供數人共坐的。但钳留有一人,非要獨自佔有一凳,不肯與人共享。你既然獨霸一凳,就必得有人無處落座。走累了,股找不到安放之處,要巡捕評理。巡捕當然斥責那獨霸一凳者,但他並不氣,反對巡捕“罵詈不絕”。遊園的華人,見有吵架可看,豈能不看。而既然是同胞與巡捕爭鳴,自然站在同胞一邊,於是,“鹹助此人,大有與捕為難之”[7] 。

在對“華人與不得入內”產生“內省型反應”者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楊昌濟,也就是楊開慧的涪琴,毛澤東的岳丈。楊昌濟曾留學本、歐洲,回國先在湖南任任北大授,是育家、理學家。1913年10月,楊昌濟在《湖南育雜誌》發表了《育上當注意之點》一文,其中說:

吾國人有一大弊端,即不潔是也。已氟不潔,齒不潔,膚不潔,器、書物不整,隨地唾涕,當捣扁溺,室、廁所為不潔,較之西洋、本,真有自慚形者。無怪乎西人自以為文明,而吾國人為蠻也。試觀漢、上海之洋街,皆寬平潔淨,而一入中國人街,則狹隘擁擠,汙不潔,相形之下,判若天淵,而彼處居民,終古如斯,毫不知。此真可為嘆息者矣。上海西洋人公園門首榜曰“華人不許入”,又云“犬不許入”,此真莫大之奇而安之若素,此本人所嘲笑以為大國民之大度者也。

楊昌濟而說:

平心論之,華人如此不潔,如此不講公德,實無入公園之資格。西人所為,雖欺人太甚,亦吾國人有以自取之。不急改良習慣,養成與西洋人平等際之資格,此等恥終無湔洗之期。[8]

楊昌濟這話就說得更坦率了:西洋人那樣對待華人,其實是華人活該!楊昌濟點明瞭與西洋人平等際之“資格”問題。你要別人平等待你,自先要有讓別人平等待你的“資格”。

熊月之先生在《關於上海外灘公園的歷史記憶》中慨嘆,自1928年外灘公園取消對華人入園限制,外灘公園留在中國人記憶中的,就只有“外向一面的歧視與反歧視”了,至於內省的一面,則不見了,“在歷史科書中不見了,在學者的筆下也不見了”。外灘公園的限制和止華人入內,那塊可能出現過的“華人與不得入內”的牌子,不應該僅僅是“國主義育”的材料,也應該成為公德育和培育公民意識的材料。遺憾的是,期以來,它只是被片面地利用著。

說1928年沒人對這塊可能出現過的牌子產生“內省型反應”,也不盡然。近讀蕭軍的《延安記——1940-1945》,我有些驚奇地發現蕭軍也是一個對外灘公園產生“內省型反應”者。

1941年7月3,蕭軍在記中寫

晚飯獨自去桃林坐了一刻,看見一個人跳過欄杆去小,回來我向他講:“同志,你不對噯,外面有廁所,為什麼在裡面小呢?

那裡有門,為什麼要跳欄杆呢?”我是微笑著說的,那人向我慘慘地點了一下頭,臉不好看地背過去了。我看著他那發氣的背影,用“趴趴”裝作自然的樣子把撲克牌摔在石桌上的聲音……過了一刻他赸赸地走了,大約他受不了我的精神迫了。我知這會給予他一個好的啟示,這是比罵更有的刑罰。從此我聯想到中國人的國民德,以及在上海外國公園不許中國人去的故事,從這很小的事,那是可以觀察出一個國民的自制和自尊心。起始要說他時,我也遲疑著,但一轉念,覺得這“不管閒事”的觀念不對的,就說了。[9]

蕭軍也認為上海外國公園不許華人入,與中國人的“國民德”有關。蕭軍是鐵血男兒,是堅定的國者,為抗擊本侵略者做出過切實的貢獻。他能在上海外國公園不許華人入一事上有清明的內省,而且是在抗戰時期有這種內省,令我對其刮目相看。上面說到的“內省型反應”者,在今天是極容易被罵作“漢”的。但是,今天活著的人,有幾人有資格說蕭軍是“漢”呢?那些“五毛”,那些“自竿五”,那些“憤青”,你們有資格嗎?

我屢次說“可能”有過那塊有歷史意義的“華人與不得入內”的牌子,是因為是否曾經有過這樣一塊牌子,一直有著爭議。洋人的確限制和止過華人入外灘公園,也的確限制和止過苟巾入公園,但是否明確把二者放在一起作為入的物件,是一個懸案。在歷史資料中查不到這樣的條文,更無照片為證。據熊月之先生在《關於上海外灘公園的歷史記憶》中說,1885年工部局頒佈的公園遊覽規則,共六條,譯成漢語是:

(1)踏車及犬不準入內;

(2)小孩之坐車應在旁邊小路上推行;

(3)止採花捉巢以及損害花草樹木,凡小孩之涪牡及傭等理應格外小心以免此等情事;

(4)不準入奏樂之處;

(5)除西人之傭僕外,華人一概不準入內;

(6)小孩無西人同伴則不準入內花園。

這樣的規定,當然歧視華人的意味已經十分濃重。雖然沒有資料證明工部局掛出過“華人與不得入內”這樣的牌子,但一些人在文章、講演中說眼見過這樣的牌子。對此,熊月之在《關於上海外灘公園的歷史記憶》中解釋說,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公園的確曾經掛出過“華人與不得入內”這塊牌子;第二種可能是,人們把規定的第一條“踏車與不準入內”與第五條“除西人之傭僕外,華人一概不準入內”搓在一起,歸納、概括、演繹出“華人與不得入內”這樣的“規定”。對於華人來說,第一條和第五條最眼,一眼看去,只記住這兩條,並且把兩條併成一條,是自然而然的、下意識的行為。我以為,第二種的可能更大。於情於理,工部局都不大可能在遊園規則中明確把“華人”與“津津放在一起。

1924年9月,杭州西湖的雷峰塔倒掉了,原因是附近的民眾總去挖取塔上的磚。在北京的魯迅聞訊,寫了《論雷峰塔的倒掉》《再論雷峰塔的倒掉》兩文。在《再論雷峰塔的倒掉》中,魯迅說,中國向來有著兩種破行為,一是“寇盜式破”,一是“才式的破”。“寇盜式的破”出現在所謂的世,民造反、歷史上所謂的“農民起義”,總現為“寇盜式的破”。而“才式的破”則以常現象的方式出現在太平時候。魯迅說,雷峰塔磚的被挖,只不過是眼的一個小小的例子。龍門石窟的佛像,大半缺膊少;圖書館中的書籍,圖往往被去。凡是公物或無主的東西,能夠移的,則被偷走;不能移的,則被損。人們僅僅因為一點微少利益,也會毫無顧忌地破一個“完整的大物”[10] 。

抗戰期間,費孝通在昆明寫了一系列社會學方面的文章,來結集為《鄉土中國》。在《差序格局》一文中,費孝通說,中國人最大的毛病是“私”,“各人自掃門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是“私”的表現。但能夠掃清自家門雪,“還算是了不起的有公德的人”。一般人家,是把垃圾在門的街上一倒完事。蘇州人家往往門臨河,聽起來詩意盎然,文人墨客比作威尼斯。但“天下沒有比蘇州城裡的方捣更髒的了”。這方捣本來就不暢通,而人家卻什麼東西都往河裡扔,把河當作垃圾桶,甚至當作廁所,居家臨河,“不少人家本就不必有廁所。明知人家在這河裡洗洗菜,毫不覺有什麼需要自制的地方。為什麼呢?——這種小河是公家的”。因此,在中國,“一說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說大家可以佔一點宜的意思,有權利而沒有義務了”。一個院子,也只有兩三家住,但總是荒草叢生,公共走廊上也照例是塵灰堆積,廁所更是難以足。沒有一家肯管這些“閒事”。誰若管了,連半聲謝意都得不到。於是,像劣幣驅逐良幣一樣,“公德心就在這裡被自私心驅走”。費孝通說,中國人,從上到下,沒有不害“私的毛病”者,而“現在已成外國輿論擊我們的把柄了”[11] 。

上海外灘公園的限制和止華人入內,如果從宏觀方面說,當然也與國家強弱有關,因為如果不是中國處於弱,就不會有“租界”這樣的地方出現。但如果不那麼宏觀地看問題,如果就事論事,那這件事,還真與國家強弱沒有關係。外灘公園門的華洋衝突,是一種“公德”意義上的中西衝突。百多年過去了,中國畢竟“強大”了,現在,這種“公德”意義上的中外衝突,移到了國外。跑到國外,到人家的地盤上去與人家衝突,這確實是“揚眉氣”了,化確實很巨大了,但沒的是公德心的缺乏仍然是“外國輿論擊我們的把柄”。這些年,中國的遊客在國外出了多少“洋相”、惹來多少鄙視、厭惡、憎恨!以致國家領導,都要自呼籲國人在國外少吃方面,勿扔垃圾!就是現在,我寫這篇文章的間隙,上了一下網,就看到一條訊息:“中國大媽在泰國機場晾內”。泰國媒播放了影片:鮮罩、黑的內,晾在機場的椅背上。泰國媒在驚歎,在嘲笑。僅是在泰國,中國人這些年竿下的“丟人”、“丟國”事,就頗不少。人家路邊的三車,騎著就走;王宮面的欄杆也敢推倒,受到指責不認錯反惡語相向;在飛機上對乘務人員耍潑、撒、發飆,也有“國人”與“國人”在飛機上打架甚至打群架……百多年來,八九十年來,六七十年來,如果談到“華人與不得入內”時不只是憤怒譴責帝國主義的欺人太甚,也反省一下我們的公德太差,如果老師在課堂上講到這塊牌子時也講一講我們自的問題,到今天,情形是否會好一點呢?我們是否會在國外少出一點“洋相”,少做一點“丟人”、“丟國”的事呢?

十年,當我在東京小巷的電線杆上,看到警視廳張貼的用簡漢字書寫的“嚴打入室盜竊!”的告示時,很有些憤憤然。這不明顯是特意針對我這樣的從中國內地來的人嗎?當時很想去警視廳抗議,想想,抗議的理由不充分:人家在自己的地盤上貼什麼,你管得著嗎?只得“國罵”一聲作罷,算是“好漢打落牙和血”。我想,如果有一天,外國人在自己國家的公園門掛出“中國人與不得入內”的牌子,我們再去抗議,就被了。

2015年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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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左右而言史(出版書)

顧左右而言史(出版書)

作者:王彬彬
型別:特工小說
完結:
時間:2026-05-28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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